
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是明确事故原因、划分责任的重要法律依据。然而,若当事人对认定结论持有异议,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可依法申请复核,以确保调查结果的公正性与科学性。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消防救援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必须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逾期未申请的,将视为认可原认定结果,复核机构不予受理。
复核程序的启动条件主要包括:认为火灾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或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上一级消防救援机构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复核,作出复核决定。复核期间,原认定机构应配合提供调查案卷及相关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复核以一次为限。如果复核机构认为原认定存在错误,可以责令原认定机构重新作出火灾事故认定;若维持原结论,则该认定即为最终结论。此外,对于已进入民事诉讼或刑事侦查程序的案件,复核机构一般不再受理复核申请,相关争议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作为一级消防工程师,不仅需要掌握火灾调查的技术方法,还应熟悉复核机制的法律流程。这有助于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单位完善火灾应对预案,提升依法维权意识,推动火灾调查工作的规范化与法治化发展。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1、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具有规定情形的火灾事故,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简易调查程序的调查人员可以由( )人进行。
A.1
B.2
C.3
D.5
2、某单位对县消防机构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则该单位应该向()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A.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B.市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
C.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D.省级人民政府消防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