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管理中,消防产品的进场查验是保障系统有效性的第一道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的相关要求,所有用于建设工程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市场准入资格。
首先,依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消防产品进行查验。施工前必须核查产品是否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对于实行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如火灾报警设备、灭火器、防火门等),必须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严禁使用未经认证或认证失效的产品。
其次,现场实物检查不可忽视。应对消防产品的外观标识、规格型号、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与认证证书内容逐一比对,确保“证物一致”。必要时可抽样送检,特别是涉及防火性能的关键产品,如防火涂料、阻燃电线套管等。
此外,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消防产品未按要求查验或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的,将不予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一旦查实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除责令整改外,还将面临罚款乃至暂停施工的行政处罚。
因此,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落实进场验收制度,建立消防产品台账,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管理,从源头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切实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消防产品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