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防火设计中,“安全出口”与“疏散门”是两个极易混淆但又至关重要的概念。尽管它们都服务于人员安全疏散的目标,但其定义、功能层级和设置标准存在本质区别,必须在设计与审查过程中精准区分。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规定,“疏散门”是指直接通向疏散走道或从房间通向公共区域的出口门,通常是人员疏散路径上的第一道门。它应具备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功能,并不得采用侧拉门、卷帘门或旋转门等形式。例如,办公室、教室、客房等房间通向走廊的门即为疏散门,其宽度不应小于0.9米,且门前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台阶或障碍物。
而**“安全出口”则是指通向室外地面、避难层、屋顶平台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等能确保人员脱离火灾危险区域的最终出口**。常见的安全出口包括封闭楼梯间的入口、防烟楼梯间通向室外的门、直通室外的疏散门以及符合要求的消防电梯前室出口。一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设有两个安全出口,且其距离应满足“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规定值”的要求。
关键区别在于:所有安全出口都包含门,但并非所有的门都是安全出口。只有当该门通向的是经过防火分隔保护、能直接通往室外或安全区域的空间时,才能认定为安全出口。
此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 明确指出,防火巡查需检查“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锁闭”,这正是防止因管理不当导致安全出口失效的重要举措。
因此,在实际工程中,设计师必须在平面图上清晰标注每一处疏散门与安全出口的位置,并确保其数量、间距和宽度均符合规范要求,避免因概念混淆而导致验收不通过或留下安全隐患。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考点:建筑防火概述
1、建筑主动防火措施不包括( )。
A.建筑防火间距
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C.自动灭火系统
D.防烟排烟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