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明确规定:当同一座厂房内存在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区域时,其火灾危险性类别的确定应以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为准。这一规定并非简单地追求严控,而是基于火灾发展规律和防控实际所作出的科学判断。
火灾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和蔓延迅速的特点,尤其在工业环境中,局部的燃爆事故极易因热辐射、飞火或连锁反应引发大面积燃烧。因此,即便某高危险性工段仅占厂房总面积的6%~10%,只要未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如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防火墙、自动灭火系统等),就不能排除其对整体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可能性。
例如,一座以丙类包装作业为主的车间,在其内部设置了一个用于溶剂清洗的甲类操作区。虽然该区域设备紧凑、占地有限,但其所使用的易燃液体闪点低、蒸气密度大,一旦泄漏遇明火即可能发生爆炸。根据规范要求,由于该甲类区域超过5%且难以完全隔离,整个厂房必须按甲类厂房进行设防,包括采用一级耐火等级结构、设置防爆泄压设施、配备防静电接地系统等。
这一原则体现了消防工程中的“最大风险控制思维”——建筑物的整体安全水平不应由多数区域决定,而应由最薄弱或最危险环节决定。设计师必须从全局角度评估工艺布局,合理划分防火分区,并优先考虑将高危工序独立设置或强化防护。
在消防审查与验收过程中,此类问题常成为重点核查项。技术人员需提供详细的工艺说明、平面布置图及防火措施论证,确保分类结论符合规范精神与实际安全需求。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考点: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1、下列生产厂房中,火灾危险性为丁类的是( )。
A.石棉加工车间
B.碳酸饮料罐装车间
C.难燃铝塑料材料加工厂房
D.金属热轧厂房
E.饲料加工厂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