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政府的级次分类,财政支出可分为中央财政支出和地方财政支出两大类。这种分类方式体现了国家政权结构在财政分配中的具体体现,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财政支出是指由中央政府负责安排和使用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国家整体利益和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其支出范围包括国防、外交、国家安全、中央行政管理、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科技重大项目、中央级教育与科研机构运行经费等。这些事务具有全国性、外部性强或需要集中管理的特点,因此由中央政府统一承担更为合理。
地方财政支出则是指由省、市、县、乡各级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安排的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本地区的行政管理、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城市维护、地方交通、社会保障补贴、环境保护以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各项事业。这类支出更贴近民生,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公共服务性。
在实际运行中,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的划分遵循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即哪一级政府负责某项公共事务,就应由该级政府承担相应的财政支出责任。然而,在一些共同事权领域(如教育、医疗、社保),常存在中央与地方共同分担支出的情况,此时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协调,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此外,财政支出按级次划分也反映了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运行逻辑,对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科目:初级财政税收
考点:按政府的级次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