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监理工程师 > 知识库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如何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来源:233网校 2026-06-04 10:01:58
导读: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了解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对于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两种合同类型的特点及应用场景。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如何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如何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在工程合同体系中,合同的分类方法多种多样,其中一种常见的分类方式是根据法律或当事人对合同成立是否要求特定形式来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 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形式而成立的合同。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如建设工程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法律常常要求当事人必须采取特定的形式订立合同。例如,建设工程合同通常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并且可能还需要经过公证或备案程序。这种形式上的要求是为了确保合同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2. 不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则是指法律对其成立没有要求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合同究竟采取什么形式,取决于当事人的自由意思。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如日常小额交易),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例如,在日常的小额交易中,双方可以通过口头协议达成一致,无需签署书面文件。

3. 应用案例

  • 案例一:建设工程合同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于该合同涉及金额较大,且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安全,因此双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公证程序,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案例二:日常小额交易一位市民在农贸市场购买了一些蔬菜,双方通过口头协议达成了交易。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签署书面合同,因为交易金额较小,且双方已经达成了共识。

4. 总结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正确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要式合同要求特定形式,以确保合同的严肃性和合法性;而不不要式合同则更加灵活,取决于当事人的自由意思。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更好地进行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

科目:合同管理

考点:工程合同体系1

1、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其特点有(  )。

A.出卖人与买受人订立合同,不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

B.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C.买卖合同以实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D.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可不以买受人支付价款为对价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概念。
选项A错误,出卖人与买受人订立买卖合同,是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
选项B正确,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选项C错误,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除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买卖合同即可成立,并不以实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选项D错误,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取得财产所有权,必须支付相应的价款;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必须以买受人支付价款为对价。

2、民间借款合同未对借款利息进行约定的,借款利息支付的正确方式是(  )。

A.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

B.按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

C.按金融机构同期拆借利率支付

D.视为借款人无需向贷款人支付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相关阅读

添加监理工程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师资团队

监理工程师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