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如何组成联合体?
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中,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来共同承担工程项目。这种模式不仅能够整合双方的技术和管理资源,还能提高项目的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1. 联合体的组成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时,应根据承包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整个联合体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并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 责任和权利分配
在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设计单位通常负责项目的总体设计工作,而施工单位则负责具体的施工任务。联合体各方应密切合作,确保设计和施工的无缝衔接,避免“联”而不合的情况发生。
3. 优势分析
采用联合体方式承包工程具有以下优势:
资源整合:联合体可以集中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克服单一公司力不能及的困难。
增强竞争力:通过联合体形式,可以增强项目的竞争能力,提高中标几率。
风险分担: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项目风险,有助于分散风险,提高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4. 案例应用
例如,在某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设计单位A和施工单位B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项目的总承包任务。设计单位A负责项目的总体设计和优化,施工单位B则负责具体的施工组织和实施。通过联合体的合作,项目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实现了高效协同,最终按时高质量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
总结
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通过组成联合体,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项目的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联合体各方应明确责任和权利,密切合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科目:理论与法规
考点:(一)工程总承包的含义及特点
1、建筑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时,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特点是( )。
A.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B.合同管理难度小
C.不利于控制工程进度
D.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2、建设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的有优点是()。
A.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B.工程总承包风险小
C.有利于在更大范围选择总承包
D.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B选项错误,工程总承包风险大
C选项错误,总承包单位的选择范围小
D选项正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任务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可以改善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使得一些施工和采购准备工作能够与设计工作同时进行或搭接进行,从而有效缩短建设工期。
3、下列不属于工程总承包模式特点的是()。
A.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B.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C.可减建设单位合同管理负担
D.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选择范围大
(1)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A选项)
(2)便于较早确定工程造价。
(3)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B选项)
(4)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一。
(5)可减轻建设单位合同管理负担。(C选项)
但由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选择范围小,同时因工程总承包的责任重、风险大,为应对工程实施风险,总承包单位通常会提高报价,最终导致工程总承包合同价会较高。
A选项:这是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一个显著特点。因为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可以更好地协调这些环节,从而缩短建设工期。
B选项: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通过合同建立了明确的责任关系,这样会增加工程质量监控环节,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
C选项: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只需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结构简单,减少了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量。
D选项:实际上,由于工程总承包需要较高的综合能力和较大的风险承担能力,能够胜任的单位相对较少,因此选择范围并不大。这与实际情况不符。
4、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特点有( )。
A.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B.便于较早确定工程造价
C.可减轻监理单位合同管理负担
D.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一
E.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选择范围大
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 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2) 便于较早确定工程造价
(3) 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考点详见2021年版教材18页原文,针对教材原文前后说法冲突的内容,考试时多选题遇到此考点时,在满足了两个最符合题意选项的前提下,可以保守起见,谨慎选择,争议的选项尽量不选,少选得分】
(4) 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一
(5) 可减轻建设单位合同管理负担
但由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选择范围小,同时因工程总承包的责任重、风险大,为应对工程实施风险,总承包单位通常会提高报价,最终导致工程总承包合同价会较高。
选项 C,应为:可减轻建设单位合同管理负担。
选项 E,应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选择范围小。
5、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 )的特点。
A.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B.便于较早确定工程造价
C.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D.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一
E.可减轻建设单位经济负担
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2)便于较早确定工程造价。
(3)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4)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一。
(5)可减轻建设单位合同管理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