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基金基础知识与法律法规》第五章重点: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的相关规定--募集对象
(一)合格投资者要求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2.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
3.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然人 | ①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 ②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a.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b.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c.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法人 | ①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②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③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④基本养老金、社保基金、年金基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二)计划分类
1.为单一投资者设立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面向多个投资者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200人(符合条件的员工持股计划不穿透计算员工人数)。
注意:管理计划接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的,不合并计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人数,但应当有效识别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
募集方式: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募集。

更多基金从业《基金基础知识与法律法规》教材重要内容,大家可进入“233网校”APP--“基金从业”--“干货笔记”进行在线学习。

扫码下载233网校APP,获取干货笔记↓↓

基金从业考试是从官方系统题库抽题,考过的题目很可能反复再考!233网校基金考试题库包含章节练习、历年真题、模拟试卷、易错题等类型,立即扫扫码进入【233网校基金从业题库】,随时随地刷题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