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算机软件作为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受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严格保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这意味着,软件的开发者对其创作的软件享有专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一、计算机软件的定义 计算机软件是指为实现某种功能而编写的一系列指令或程序代码。这些指令或程序代码可以是源代码或目标代码形式存在。
二、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范围
- 复制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擅自复制该软件。
- 发行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擅自发行该软件。
- 修改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修改该软件。
- 展示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擅自展示该软件。
- 使用许可:未经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该软件。
三、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 如果有人侵犯了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此外,对于故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四、案例应用 例如,在某大型建筑项目中,一家设计公司未经授权使用了另一家公司开发的专业设计软件,导致原软件开发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原软件开发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方停止使用该软件并赔偿经济损失。
总之,计算机软件在建设工程中的法律保护至关重要。企业和个人在使用计算机软件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