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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建设工程价款的调整与变更?

来源:233网校 2026-01-04 09:28:05
导读: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价款的调整与变更是常见的现象。了解如何处理这些调整与变更,对于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如何处理建设工程价款的调整与变更?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调整与变更是非常常见的情况。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如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施工条件变化等,工程价款可能会发生调整。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权益的保护,以下是一些处理工程价款调整与变更的关键步骤:

1. 明确合同条款

首先,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价款的调整与变更的具体规定。这包括:

  • 调整范围:哪些情况可以导致工程价款的调整,例如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

  • 调整方式:具体的调整方法,如采用市场价调整、固定比例调整等。

  • 调整程序:调整价款的申请、审批及支付流程。

2. 及时办理变更签证

一旦发生需要调整工程价款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变更签证应详细记录变更内容、时间、费用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变更签证是结算时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3. 定期核对工程量

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定期核对工程量,确保双方对工程进展有清晰的认识。工程量核对可以采用第三方审计的方式,提高核实的准确性。如果发现工程量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工程价款。

4. 合理协商与沟通

在处理工程价款调整与变更的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协商与沟通是解决争议的有效途径,避免诉诸法律程序带来的额外成本和时间延误。

5. 法律支持

在遇到重大争议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支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准备相关法律文件,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6. 案例应用

例如,在某大型住宅项目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施工单位及时办理了变更签证,并与建设单位协商调整了工程价款。最终,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总之,建设工程价款的调整与变更需要通过明确合同条款、及时办理变更签证、定期核对工程量、合理协商与沟通以及法律支持等措施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建设工程价款

1、包工头张某借用资质承揽工程。施工结束后,张某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遭到对方拒绝,遂诉至法院。关于该案处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A.合同无效,不应支付工程款

B.合同无效,但是如果竣工验收合格,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C.合同无效,且竣工验收不合格,但经过修复后合格, 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修复费用由张某承担

D.合同无效,且竣工验收不合格,经过修复后同样不合格,张某索要工程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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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某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结清所有工程款。2017年9月1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直到2017年9月20日施工企业将工程移交建设单位,之后建设单位一直未支付工程余款。2018年5月1日,施工企业将建设单位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则利息起算日为()

A.2017年9月21日

B.2017年11月21日

C.2018年5月2日

D.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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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 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 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本题2017年9月1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结清所有工程款。应该按照该约定,利息从2017年11月2日起算。

3、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双方没有约定付款时间,后因利息计算产生争议,则下列有关工程价款应支付日期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

B.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C.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D.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人民法院判决之日

E.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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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C,E
参考解析: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下面顺序执行),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①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B选项正确。 ②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C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 ③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E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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