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主体变更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发生变更。主体变更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合同转让:合同一方将其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合同承继:由于企业合并、分立等原因,原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主体发生变化。例如,如果承包商因合并而成为新的公司,新公司将继承原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解除与重新签订:在某些情况下,原合同解除后,双方可能会重新签订新的合同。这种情况下,新合同的主体可能会发生变化。
法定变更:由于法律规定的变化,导致合同主体发生变化。例如,如果某项工程涉及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需要对合同主体进行调整。
实际履行中的变更: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的实际履行主体可能发生变化。例如,总承包商可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这时分包单位将成为新的合同主体。
在处理主体变更时,必须确保变更后的合同仍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不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变更后的合同应当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产生纠纷。通过了解这些主体变更的情形,一级建造师可以更好地应对实际工作中的合同管理问题。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主体变更
1、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转让产生法律效力的是( )。
A.施工企业将施工合同中主体结构的施工转让给第三人
B.施工企业将其对建设单位的债权转让给了水泥厂,并通知了建设单位
C.建设单位到期不能支付工程款,书面通知施工企业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D.监理单位将监理合同一并转让给其他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
2、《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 )。
A.应当经保证人同意
B.应当经保证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
C.通知债权人
D.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2016年9月15日,甲材料供应商与丙材料供应商订立书面合同,转让甲对乙施工企业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5日,乙接到甲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关于该债权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9月25日成立
B.丙于9月15日可以向乙主张30万元债权
C.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于9月25日对乙生效
D.乙拒绝清偿30万元债务的,丙可以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