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和承揽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定作人和承揽人各自享有特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一、定作人的权利与义务
提供必要的材料和技术资料:如果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或技术资料,定作人应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技术资料。
支付报酬:定作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报酬给承揽人。
验收工作成果:定作人有权对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并在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提出异议。
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定作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提供工作场所、设备等。
二、承揽人的权利与义务
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工作,并确保工作成果符合质量标准。
自行选择工作方法: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的技能和经验选择合适的工作方法,但必须保证工作成果的质量。
保管提供的材料:如果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这些材料,防止损坏或丢失。
接受定作人的监督:承揽人应接受定作人的监督,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发现问题时采取措施解决。
交付工作成果:承揽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作成果,并确保其符合合同要求。
理解定作人和承揽人在承揽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有助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好地合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承揽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承揽合同特征的是( )。
A.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B.承揽合同以完成特定的工作并交付定作物为标的
C.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D.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一)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特定的工作
(二)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定作物
(三)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四)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的必须是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的工作成果,非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主要承揽工作交由第三人完 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2、某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机械厂签订了加工非标准的大型管道叉管的合同,并提供了制作叉管的钢板。根据《民法典》,该合同属于( )合同。
A.施工承包
B.承揽
C.信托
D.委托
A选项. 施工承包合同:通常是指建设单位(发包人)与施工单位(承包人)之间就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签订的合同。题目中的情况显然不是关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而是针对特定部件的加工
B选项. 承揽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本题中,机械厂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加工非标准的大型管道叉管,并且发包人提供了制作所需的材料(钢板),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
C选项. 信托合同:信托合同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涉及委托人将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管理和处分财产。
D选项. 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