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承揽合同在建设工程中的具体应用有哪些?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在建设工程中,承揽合同被广泛应用,以下是几个具体的应用案例: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
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建设单位(定作人)通常会与一家总承包商(承揽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环节。例如,在某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中,建设单位与一家知名的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由该建筑公司负责从设计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二、专业分包合同
在总承包合同下,总承包商可能会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专业承包商。这些分包商与总承包商之间签订的是承揽合同。例如,在一个高层住宅项目中,总承包商将电气安装工程分包给一家专业的电气安装公司,双方签订承揽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三、材料供应合同
在某些情况下,承揽合同还涉及材料供应。例如,建设单位可能直接与材料供应商签订承揽合同,由供应商提供特定规格和数量的建筑材料。在这种合同中,材料供应商不仅要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还要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四、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也是一种常见的承揽合同形式。总承包商或专业分包商可能会将部分劳务工作分包给劳务公司。例如,在一个桥梁建设项目中,总承包商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公司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动力进行桥梁的基础施工。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承揽合同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非常广泛,涵盖了从设计、施工到材料供应等多个环节。理解这些应用有助于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管理和执行承揽合同,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承揽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下列行为中不符合承揽合同特征的是( )。
A.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B.承揽合同以完成特定的工作并交付定作物为标的
C.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D.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一)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特定的工作
(二)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定作物
(三)承揽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四)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的必须是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的工作成果,非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主要承揽工作交由第三人完 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2、某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机械厂签订了加工非标准的大型管道叉管的合同,并提供了制作叉管的钢板。根据《民法典》,该合同属于( )合同。
A.施工承包
B.承揽
C.信托
D.委托
A选项. 施工承包合同:通常是指建设单位(发包人)与施工单位(承包人)之间就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签订的合同。题目中的情况显然不是关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而是针对特定部件的加工
B选项. 承揽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本题中,机械厂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加工非标准的大型管道叉管,并且发包人提供了制作所需的材料(钢板),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
C选项. 信托合同:信托合同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涉及委托人将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管理和处分财产。
D选项. 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