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的备考过程中,不少考生对“建造合同”的概念感到抽象,尤其是对其“一般为不可取消的合同”这一特征存在疑惑:为什么普通的材料采购合同可以协商取消,而建造合同却往往不可取消呢?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回归到建造合同的概念与本质属性上来。
首先,从概念界定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它不仅包含《民法典》中指的房屋、桥梁等建设工程合同,还囊括了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承揽合同内容。从施工单位的会计视角来看,我们通常将其直接等同于施工合同。
其次,建造合同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它具备四大独有特征,这也是考试中最常设置陷阱的地方:
第一,先有买主(即客户),后有标的(即资产)。这与普通商品“先生产后销售”完全不同,建造资产的工期、质量、造价在签约时就已锁定。
第二,资产的建设期长。工程往往跨越一个甚至多个会计年度,这也是为什么需要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收入的根本原因。
第三,所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这决定了其资金占用量极大,风险随之攀升。
第四,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取消的合同。因为建造的资产具有高度的“定制化”和“专用性”,一旦中途取消,已投入的巨额成本将难以挽回,且半成品很难转卖给第三方,因此双方通常不会轻易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理解了建造合同“定制化、周期长、造价高”的本质,就能顺理成章地明白其“不可取消”的特殊属性。建议大家在复习时,将这四个特征与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买卖合同进行对比记忆,从而在考场上快速识破干扰选项,稳拿分数。
科目:建设工程经济
考点:建造合同的概念
1、
与一般的材料采购合同相比,建造合同的主要特征有( )。
A.建造合同不能合并进行会计核算
B.先有买主,后有标的
C.资产的建设期长
D.所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
E.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取消的合同
(1)先有买主(即客户),后有标的(即资产),建造资产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 量和工程造价等内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
(2)资产的建设期长,一般都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
(3)所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
(4)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取消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