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触电和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1)防触电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相关标准,线路采用TN-S系统,现场用电必须使用便桥标准闸箱,执行“三级控制、两极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工作接零与保护接地不允许混接,现场机具设备进场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照明要和动力照明分开。移动式灯具高度不小于3m。民工住宿达不到标准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
(2)防火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