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总要求
(1)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2)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
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如实申报拟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并提交对拟建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控和应急预案。
施工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危险源,尤其是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开展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应遵循动态控制的原则。
3)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
(1)辨识施工现场危险源并及时更新。
(2)坚持危险源公示、告知制度。
(3)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责任和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
(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对存在重大危险的施工部位或施工环节,应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的技术要领。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6)对从事重大危险施工部位或施工环节的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7)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9)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