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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脱落致人损害,责任究竟由谁承担?

来源:233网校 2025-11-27 09:49:39
导读:近年来,建筑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事件频发,责任认定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本文结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中的侵权责任制度,深度解析建筑物损害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和典型案例。

建筑物脱落致人损害,责任究竟由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确立了过错推定原则,即受害人无需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而由建筑物业主方自证清白。

典型案例显示,某市商厦外墙瓷砖脱落砸伤行人,法院最终判决商厦物业公司(管理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其未能提供定期维护检查记录。值得注意的是,若损害由第三方施工缺陷导致(如装修公司违规作业),物业公司赔偿后有权向施工方追偿。

对于新建建筑,《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特别强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倒塌事故承担连带责任(第1252条),除非能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2023年某安置房楼板塌陷事故中,法院同时追究了开发商和施工总包单位的责任,并支持其对混凝土供应商的追偿权。

实务中需注意:

  1. 台风等不可抗力导致损害可减轻责任
  2. 受害人擅自进入施工区域可能构成自甘风险
  3. 物业公司通过购买公众责任险可转移部分风险

专家建议,建筑相关企业应建立三级巡检制度,保存完整的维护记录作为免责证据,同时规范工程验收流程,从源头上防范质量缺陷风险。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1.4.3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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