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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考民法《合同的保全》试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2-06-29 09:24:00

2022年法考民法《合同的保全》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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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某为方某的债权人,下列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选项,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以方某的名义对方某享有的已到期的金钱给付之债权行使代位权

B.李某作为方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C.李某可以就方某用人单位拖欠方某的工资行使代位权

D.方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李某有权就肇事者的损害赔偿责任行使代位权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债权人代位权成立要件问题。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因此选项A不正确。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选项B正确。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的债务人的债权须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因此选项C、D不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CD。

2、王股向金盛借款150万元用于炒股,借款到期后因股市行情不好王股未按约定还款,后金盛从朋友那得知秦军从王股那借过200万元借款已经到期,现在王股打算将秦军的还款期延长三年,为此发生争议。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如金盛起诉,王股和秦军均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

B.经人民法院审理,代位权成立的,由秦军向王股履行清偿义务

C.金盛与王股之间的债务关系因秦军的清偿而消灭

D.王股与秦军之间的债务关系因秦军的清偿而消灭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代位权诉讼的效力问题。代位权的行使应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可以为诉讼中的第三人,故A选项错误。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故B选项错误。债权人只能在本人债权额内提起代位权诉讼,也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本题中金盛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不能超过王股所负债务额,秦军向金盛履行清偿义务后,王股与秦军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仅在清偿范围内归于消灭,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C。

3、刘涛是个体工商户,在县城开一家店,专门销售各种电机,其供货商是天伦电机公司,双方一直处于合作之中。目前,刘涛尚欠天伦公司到期货款200万元,刘涛的下列哪些行为导致无力偿还乙的货款时,天伦公司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

A.刘涛放弃县农业局下面的国有企业对该县辖区内某集体企业采购电机的债务的保证担保

B.刘涛先行偿还其他债权人的未到期债务

C.刘涛买福彩中奖后,表示将所有奖项全部捐给当地学校

D.刘涛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问题。根据《民法典》第538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538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此,选项A、B正确。本题有争议的可能在于刘涛的中奖奖金是否可以自主处分,从保护债权人角度,应当优先用于清偿债务,因此选项C正确。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放弃自己确定可以得到的财产,符合债权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所以,可以实施撤销权。因此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CD。

4、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公司主张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权利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债权撤销权的问题。撤销权与代位权的区别是,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实施的有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这些行为主要是针对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财产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费用可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撤销权人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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