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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国际私法》

来源:233网校 2020年10月24日

1、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10年6月回深圳,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  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2012年1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13年6月回 深圳,现居该地。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考虑该法生效日期的因素)和司法解释,关于张某经常居所地的 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37题)

A 、 2010年5月,在马来西亚

B 、 2011年12月,在香港

C 、 2013年4月,在北京

D 、 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 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2010年在马来西亚工作,属于劳务派遣,故不属于经 常居所地。所以A错误。2011年在香港工作,并不是以其为生活中心,生活中心依然在深圳。所以B错误。张某2013年在北京就医,北京并非是其生活中心地,属于认定经常居所地中的例外情形,其经常居所地仍为深圳,所以C错误。综上,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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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韩国公民金某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77题)

A 、 该公司为新加坡籍

B 、 该公司拥有韩国与新加坡双重国籍

C 、 该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D 、 该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新加坡法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法人国籍的确定及法人能力的法律适用。AB项,对于法人的国籍,《民通意见》第184条第1款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可见,我国以法人的注册登记国为其国籍国,A项正确,B项错误。CD项,对于法人的能力问题,《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规定: “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 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本题中,该公司的登记地在新加坡,主营业地在香港,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故其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即香港地区法,也可以适用登记地法即新 加坡法,C项错误,D项正确。

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 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  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2011年卷一38题)

A 、 单边冲突规范

B 、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C 、 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 、 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冲突规范的类型。本题中的法条对涉外婚姻的结婚条件(范围)给出了数个解决的办法(系属),所以不是单边冲突规范,A错误;加之并不要 求同时满足,所以不是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所以B错误。本题法条结构属于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分为有条件选择的冲突规范和无条件选择的冲突规范两种,其区分标准是在准据法的选择上是否有优先顺序,本题中  有选择顺序,所以属于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所以D正确,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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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33题)

A 、 冲突规范与实体规范相似

B 、 当事人的属人法包括当事人的本国法和住所地法

C 、 当事人的本国法指的是当事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

D 、 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能够具体确定国际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准据法的选择。冲突规范并不直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是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它是一种间 接规范,不是实体规范,必须借助它所指向的实体规范才能为当事人解决权利义务纠纷。所以A错误,当选。BCD均为正确说法,属于概念性考查。

5、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2011年卷一39题)

A 、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法律

B 、 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C 、 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中国法律

D 、 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准据法的确定。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  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根据该规定应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最密切的州法律。故ACD选项错误,不当选;B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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