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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考前复习指要一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0日
  司法考试中国际法三科(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是不少考生备考中头痛的部分,而且“三国法”基本上集中在卷一,加上第三卷中海商法部分,历年分值一般占到了50分左右。本文 

  结合“三国法”各自特点及其命题规律,对于“三国法”复习予以指导。 

  第一部分 国际公法

  一、命题规律

  1、重点的有与无。国际公法考点分散,从历年司法考试考题来看,几乎章章有题,没有突出的重点。2005年共9道试题,但却覆盖了大纲的七章内容,涉及国际法主体、国家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争端解决、战争法。2004年的10道试题更是涉及10个不同的知识点。这一特点给考生的复习带来了一定困难,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总体上无重点,但国际法所着重考测的知识点大都还是相应章节的重点知识,考试的重点和知识体系的重点从总体上看还是对应的。

  2、法条的轻与重。通常来讲国际公法不同于其他部门法,没有集中的法规需要识记,很难依托于条文来展开复习。这尤其要求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注重以学科体系来构建国际法的知识网络。而且国际法可以“无视”法条的传统也受到了挑战,2005年有少数题目必须对法条相当熟悉方能做对。

  3、关注时政性强的相关知识点。近年来该部分考察的知识点往往以具有突出实践性,并与我国的国际法律实践联系密切的时事问题为考测背景。以2005年试题来看,所涉及的国家责任、引渡及庇护、双重国籍、国际法上的承认、核武器等都是近年在国际国内较热的话题。

  二、复习指要

  考生在国际公法的复习中应厘清导向,即在全面复习基础上,以有代表性的重点知识和有现实性的热点知识进行考点的归纳。

  通过历年试卷来看,有代表性的重点知识通常是相对稳定的,如国家的管辖权、国家豁免、国籍、引渡、国际法上承认与继承、国际法律责任、海洋法的各区域、外交领事的豁免、条约、战争法等。鉴于近年部分选题出自热点时政话题,在进行备考时,对于那些国际法中引起理论检讨的现实事件和背后的知识点应当予以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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