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法》框架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行为受到严格规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特别限制:
一、程序性控制要求
- 股东大会批准制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关联交易需经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公司法》第124条)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上市公司必须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第20条)
- 回避表决机制: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表决
二、实质性标准要求 • 价格公允性:交易价格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 • 必要性原则:交易必须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 比例限制:单笔关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特定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
- 即时披露: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
- 详实披露:包括交易对手方关联关系、交易定价依据等核心要素
- 持续披露: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披露
2024年监管新动向: 证监会近期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指引》,重点强化对以下行为的监管:
- 规避型交易:通过多层嵌套、非关联化处理等方式规避监管
- 利益输送型交易:以明显不合理条件进行的交易
- 资金占用型交易: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典型案例警示: 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虚构交易转移资金1.2亿元,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该案表明,监管机构对违规关联交易保持"零容忍"态度。
合规建议:
- 建立关联交易风险清单,定期评估高风险领域
- 完善关联交易内控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
- 加强关联方档案管理,确保关联关系识别准确完整
- 定期开展关联交易合规培训,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考点: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