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中,股东会与董事会作为两个最重要的权力机构,其职权划分存在以下关键差异:
一、法律地位差异
1.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最终决策权(《公司法》第36条);
2. 董事会是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公司法》第46条)。
二、职权范围差异
1. 股东会专属职权包括: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4)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
(5)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
2. 董事会核心职权包括:
(1)召集股东会会议;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等。
三、决策机制差异
1. 股东会实行资本多数决原则,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2.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即可作出决议。
四、证券行业特殊规定
1. 证券公司股东会审批事项范围更广,包括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
2. 监管要求券商董事会必须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3. 2024年新规明确,涉及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