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宣传推广活动直接关系到投资者保护与市场秩序,合规宣传必须严格遵循以下监管要求:
一、绝对禁止的宣传活动
- 收益承诺类
- 直接或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如"年化8%稳稳幸福")
- 使用预期收益率、模拟业绩作为宣传重点
- 暗示刚性兑付(如"历史100%正收益"等表述)
- 不当比较类
- 与存款、理财等不同风险产品简单对比
- 未完整展示比较基准和时间区间
- 选择性披露部分区间优异业绩
二、高风险宣传行为
- 媒体传播雷区
- 电视广告中使用"专家推荐"等权威化表述
- 网络平台未标注"投资有风险"等风险提示
- 自媒体发布未经审核的投资建议
- 宣传材料瑕疵
- 使用过度渲染的视觉设计(如火箭、钱袋等图案)
- 重点信息未采用显著字体/颜色标识
- 未同步展示过去3年完整业绩表现
三、合规宣传典范
- 三要素必备
- 风险提示(首页/视频首帧必须展示)
- 费用说明(明确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
- 历史业绩完整披露(包括最大回撤数据)
- 适当性匹配
- 不同风险等级产品采用差异化宣传渠道
- 高风险产品不得面向普通投资者群发
监管处罚案例
- 某机构因微信公众号使用"稳赚不赔"表述被处以30万元罚款
- 直播宣传未同步展示风险提示,导致暂停新客户开户3个月
实务建议:
- 建立宣传材料三级审核机制(制作→合规→风控)
- 每年组织营销人员合规培训
- 留存所有宣传资料及发布记录备查
合规宣传是基金投顾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石,机构应当建立比法律底线更高的自我要求标准,真正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推广与客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