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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中哪些行为被明确列为禁止性行为?

来源:233网校 2025-12-09 10:05:06
导读:本文详细解析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中的禁止性行为,帮助投资者和从业人员避免违规操作。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中哪些行为被明确列为禁止性行为?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作为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运作对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至关重要。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禁止性行为:

  1. 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投资顾问不得代替客户进行具体的证券买卖操作,以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当行为。

  2. 与委托人约定分享收益或分担损失:投资顾问不得与客户约定收益分成或损失分担,以确保其建议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3. 买卖本机构提供服务的证券:投资顾问不得买卖其提供服务的证券,防止利用内幕信息或操纵市场。

  4. 向投资者承诺或保证投资收益: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都是被禁止的,因为投资本身具有不确定性。

  5. 泄露客户投资决策信息:如果投资顾问知悉客户的具体投资决策计划,不得向他人泄露,以保护客户隐私。

  6. 以个人名义收取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必须通过机构账户收取,严禁个人名义收费,确保财务透明。

  7. 虚假或误导性宣传: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或误导性的营销宣传。

  8. 通过公众媒体发布具体投资建议: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发布买入、卖出或持有具体证券的建议。

违反上述禁止性行为的后果: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相关机构及人员将面临监管处罚,甚至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例如,某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因未按规定管理客户资料,被处以25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

投资者如何自我保护:投资者应选择合规机构,留意投资顾问的行为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并在发现违规时及时向监管机构投诉。

合规建议: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合规培训,确保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疏忽导致违规风险。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禁止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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