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中,工作原则是确保业务合规、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核心框架。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监管》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关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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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原则:投资顾问应独立、客观地提供建议,严禁与客户存在利益冲突。例如,禁止通过代客操作、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取不当利益(《证券法》第16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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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承诺收益:任何形式的保本或收益担保均属违规,包括明示或暗示的收益保证。违规者将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监管》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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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保密义务:知悉客户投资决策后,需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利用该信息谋利。违者可能面临法律追责(《禁止性行为要求》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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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收费:服务费用必须以机构名义收取,杜绝个人账户收款行为(《合规与风控管理机制》第5条)。
此外,业务开展中需避免通过公众媒体发表具体证券买卖建议,防止误导市场(《禁止性行为要求》第6条)。这些原则共同构成风控体系的基础,需通过内部审计、合规检查(存档5年以上)等方式持续监督落实。
特别提示:违反工作原则可能导致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甚至经营风险(《风险管理》第五章),从业人员务必定期接受合规培训,强化风险意识。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工作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