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生产安全事故大多与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的风险预控不到位有关。为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的通知》(建办质〔2017〕68号)。该通知明确提出了关键节点的概念,并要求对这些节点进行严格的风险管控。
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的主要内容包括:
- 勘察和设计交底的完成情况:确保所有参与方对工程的设计意图和施工要求有充分了解。
-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应详细规划施工步骤,并经过严格的审批和专家论证。
- 监测方案编制、审批及落实情况:监测方案用于实时监控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指标,以确保施工安全。
-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确保所有施工人员都清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技术细节。
- 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以防止事故发生。
- 周边环境核查和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对施工区域周边的环境进行核查,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 材料、施工机械准备情况:确保所需材料和机械设备准备充分,符合施工要求。
- 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和劳动力组织情况:合理组织人力和物力资源,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 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和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配备足够的救援物资。
- 相关工程质量检测资料合规情况:确保所有的质量检测资料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程序如下:
- 施工单位根据《关键节点分类清单》编制《关键节点识别清单》,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 施工单位对照经批准的《关键节点识别清单》进行自检自评,符合要求后报监理单位。
- 监理单位对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进行预核查,通过后报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
- 通过核查的,方可进行关键节点施工;未通过核查的,相关单位需按照核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核查。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的风险管控水平,保障施工安全。
科目:建筑施工安全
考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