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五条明确规定: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这一制度是构建“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的核心基础。
首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需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并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应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责任:分管领导对其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日常消防管理负责;各岗位员工则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岗位防火职责。
为确保责任落地,单位应制定书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的职责内容,并定期组织考核。例如,某商场可由总经理与各楼层主管签订责任书,再由主管与商铺经营者逐级签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同时,单位必须配套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未履行职责导致火灾隐患长期存在或发生火情的,应依据内部管理制度进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此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支撑。所有员工应接受岗前培训,掌握本岗位火灾风险点及应急处置方法,真正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管理,使消防安全成为全员自觉行为,从根本上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养老机构白天对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的防火巡查次数至少为( )。
A.一次
B.两次
C.三次
D.四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