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消防产品的选用直接关系到整体消防系统的可靠性和火灾防控效能。依据《消防法》及《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严格依法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一、依法实行市场准入核查。根据规定,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如火灾报警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组件、消火栓箱、防火门等,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设计单位在图纸选型时,应注明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类型;施工单位采购前须查验产品的认证证书和检验报告,严禁使用无证或假冒伪劣产品。
二、落实进货查验与现场抽样送检制度。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消防产品进行登记和质量检查,核对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监理单位应组织见证取样,对关键产品如喷头、探测器、灭火剂等进行抽样送检,确认其性能达标。对于未纳入CCC认证但涉及公共安全的新技术产品,需提供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
三、强化竣工验收责任追溯机制。消防验收环节,住建部门或消防救援机构将重点核查消防产品的一致性与合规性。若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不仅责令整改,还将依法追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消防产品配置标准,更不得以“成本控制”为由牺牲消防安全。
通过全过程闭环管理,确保每一件消防产品可追溯、可验证、可问责,切实筑牢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防线。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1、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经( )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A.消防救援机构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C.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
D.产品质量认证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