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安排。作为转移性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在初级财政税收中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保险:这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险种。社会保险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的方式筹集资金,政府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在劳动者遭遇年老、疾病、失业、工伤或生育等情况时提供基本经济保障。
2. 社会救助:指国家对因各种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体提供的无偿援助,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强调“托底”功能,体现了社会公平与人道主义精神。
3. 社会福利:主要指由政府和社会为改善全体居民生活质量而提供的普惠性服务和津贴,如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以及公共教育、公共卫生服务等。
4. 社会优抚:是国家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等特殊群体提供的褒扬性、补偿性保障措施,包括抚恤金、优待金、安置就业等。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我国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发挥了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保险基金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其支出属于典型的转移性支出,不形成实物资产,但极大提升了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与公平性。
科目:初级财政税收
考点: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