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第五章重点:优先清算权条款
1、含义
(1)是指在目标公司发生清算事件时,投资方有权优先于创始团队获得清算所得的权利
(2)视为清算事件:目标公司股权被整体出售导致控制权变更;目标公司出售其全部或实质上的全部核心资产和业务;目标公司将其全部或实质上的全部知识产权出售和转让给第三方。
2、分类
(1)参与型的优先清算:投资方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获得优先清算分配金额后,与其他股东一起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
(2)非参与型的优先清算:投资方在获得优先清算分配金额后,不再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
3、优先清算分配金额的两种计算方式
(1)投资成本的一定倍数
(2)投资成本加上一定单利或复利计算的利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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