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仲裁法》和最新考试大纲要求,一份合格的仲裁申请书必须完整包含以下法定要素:
1. 当事人基本信息 需详细列明:
- 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 法人/其他组织: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此部分常被考生忽视,但在实务中若信息缺失可能导致仲裁文书无法送达。
2. 仲裁请求及依据 必须明确:
- 具体仲裁请求(如索赔金额、合同解除等)
- 所依据的事实(如违约时间、损害情况)
- 法律理由(引用的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 考试中常通过改错题考查此项内容的完整性。
3. 证据材料 需包括:
- 证据清单及证据来源
- 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有) 特别注意:建设工程仲裁通常需附合同文本、验收记录、往来函件等核心证据。
实务要点提示:
- 申请书副本份数应满足被申请人数量要求
- 需同步提交仲裁协议原件
- 涉外仲裁还需注意翻译件公证要求
备考策略:建议考生通过对比仲裁申请书与民事起诉状的异同来强化记忆,重点关注仲裁特有的要素要求。近年考试已出现要求判断申请书内容缺项的案例分析题,需引起重视。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仲裁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