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纠纷的二审程序中,调解作为一种高效的争议解决方式具有独特的法律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章规定,二审调解达成协议后将产生以下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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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判决自动撤销机制:调解书经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送达后,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例如某工程款纠纷案中,二审阶段双方达成延期付款调解协议,原判支付令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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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制作要件:必须包含当事人协议内容、法院确认条款及权利义务履行方式。典型如工程质量缺陷修复纠纷,调解书需明确修复标准、时间节点和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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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上诉的特殊情形:在二审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需经法院裁定准许。2025年某地案例显示,承包商在调解书制作期间撤回上诉,法院审查调解条款履行担保后予以准许。
实务注意点:
- 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规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 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建设工程纠纷调解平均周期为45天,显著短于判决程序的3个月审限。
考试重点提示:近三年该考点在多项选择题中出现率达55%,考生需重点掌握《民事诉讼法》第172条关于‘调解书送达即撤销原判’的规定,并注意区分调解结案与判决结案在程序效力和执行方式上的差异。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第二审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