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纠纷的二审程序中,并非所有案件都必须开庭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章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采用不开庭审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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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提出新事实或证据:如果上诉方仅对法律适用提出异议,且未提交新的证据材料,法院经阅卷和询问当事人后认为无需开庭的。例如某工程款结算纠纷中,双方对工程量已无争议,仅对计价标准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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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清楚、争议明确: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上诉请求仅涉及法律适用问题的。典型如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纠纷,合同文本完备且事实无争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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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事项审查:对管辖权异议等程序性裁决的上诉审查。
实务要点:
- 法院必须完成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三项基本程序后才能决定不开庭审理;
-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因常需现场勘验,不开庭审理比例仅为18%;
- 2025年统计显示,采用不开庭审理的二审案件平均审限缩短至45天。
考试重点: 该考点在近年考试中多以案例分析题形式出现(占32%),考生需特别注意:
- 不开庭审理不等于书面审理,法院必须履行基本调查程序;
- 涉及工程质量鉴定等专业问题的案件通常仍需开庭;
- 不开庭审理决定不影响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权利。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第二审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