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监管中,《证券法》明确禁止投资顾问'买卖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证券'。这一规定对于维护市场公平、防范利益冲突具有重要意义。
一、禁令的立法目的
- 防范利益冲突:避免投资顾问利用信息优势损害客户利益
- 维护市场公平:防止利用内幕信息或操纵市场
- 树立行业公信力:确保投资建议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违规行为的典型形式
- 直接交易:
- 投顾个人账户买卖正在提供服务的股票
- 通过配偶、亲属等关联账户进行交易
- 变相操作:
- 利用私募产品、资管计划等通道买卖相关证券
- 通过场外衍生品间接参与标的证券交易
- 不当推荐:
- 因自有持仓而刻意推荐或回避某些证券
- 调整个股评级时未能如实披露持仓情况
三、监管认定标准(2024年修订)
- 主体认定:
- 包括注册投顾及其直系亲属
- 涵盖通过协议控制的第三方
- 时间范围:
- 服务期间及服务结束后3个月内
- 重大事项静默期
- 证券范围:
- 具体推荐的个股
- 投资组合中权重超过5%的标的
- 行业研究报告重点覆盖的上市公司
四、典型案例 2025年某券商投顾违规案:
- 在推荐某科技股期间,其配偶账户累计买入1200万元
- 被处以没一罚三合计480万元罚款
- 相关投顾被取消执业资格
五、合规管理要点
- 制度建设:
- 建立投资申报和预审核制度
- 设置交易监控系统
- 流程控制:
- 实施买卖前合规审查
- 定期核查员工交易记录
- 技术防控:
- 运用大数据监测异常交易
- 建立合规交易白名单机制
当前,监管部门已建立智能监控系统,可实时比对接荐记录与交易数据。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交易行为。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相关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