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治理:
立即组织整改: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确保隐患能够迅速消除。
记录整改过程: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
加强监督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一般事故隐患治理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落实责任: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避免因责任不明确导致隐患未及时消除。
通过这些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有效治理一般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和隐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