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使公私财产权利遭受严重损失,按照《刑法》规定应予处罚的行为。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金融犯罪是一种图利犯罪,其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有的还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金融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要特点如下:
- 故意性:金融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某银行员工在办理贷款业务时,明知客户提供的资料是虚假的,但仍为其办理贷款,以获取高额回扣。
- 非法占有目的:部分金融犯罪不仅要求行为人有故意,还要求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例如,在金融诈骗罪中,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这些财物。
- 图利动机:金融犯罪通常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无论是非法集资、洗钱还是其他形式的金融犯罪,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获取不当利益。
案例分析:以“e租宝”案件为例,该平台通过虚假宣传和高额回报承诺,吸引大量投资者投入资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明知平台运营模式不可持续,仍继续吸收公众资金,最终导致数十亿资金无法兑付。在这个案例中,犯罪分子的主观方面非常明确,他们具有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的目的,并且故意实施了欺诈行为。
防范措施:为了有效防范金融犯罪,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公众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投资,避免盲目追求高收益。
总之,金融犯罪的主观方面决定了其本质特征,了解这些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识别和防范金融犯罪。
科目:中级银行管理
考点:金融犯罪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