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货运合同
1.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托运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举例:A、B两个企业签订了100万元的合同,合同标的是精密仪器,约定A向B在9月1日之前必须发货,然后A跟C之间签订了一个运输合同,让C去发货,C在运输过程中,因为C的原因造成仪器毁损,致使A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在9月1日之前发货,在买卖合同角度A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因为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A向B承担责任之后,C向A在运输合同的角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货物的"初步证据",但以后收货人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在运输过程中,仍可以向承运人索赔。
举例:假设A 是承运人,B是收货人,收到货的时间是4月1日,双方约定给10天检验时间,如果B在4月10日之前没有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待在4月15日,B突然发现货质量有问题,而且能够证明问题的确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这种情况,B仍可以向承运人索赔。
3.赔偿额的计算
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相关链接买卖合同的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九、技术合同
(2005年重大调整)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四种。 转贴于 天天向上学习网 http://link.233.com/15367
(一)技术合同的效力
1.合同效力的界定
(1)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课题组、工作室)订立的技术合同,经法人授权或者认可的,视为法人订立的合同,由法人承担责任;未经法人授权或者认可的,由该科研组织成员共同承担责任;但法人因该合同受益的,应当在受益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举例:课题组包括A、B、C三个成员,以课题组的名义与甲企业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如果签订合同时经过乙研究所的授权或者认可,应该是由乙研究所来承担责任;如果未经乙研究所授权或者认可的,由该课题组织成员共同承担责任。
(2)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应当经过但未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取得行政许可的,不影响当事人订立的相关技术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对办理审批或者行政许可义务没有约定的,由"实施技术"的一方负责办理。
举例:研究所A和B企业签订实施许可合同,A研制出新药品的生产方法,允许B来使用此技术生产药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需要经过审批或者取得行政许可。如果B未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取得行政许可的,不影响订立的相关技术合同的效力。
(3)当事人一方采取欺诈手段,就其现有技术成果作为研究开发标的与他人订立委托开发合同收取研究开发费用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举例:如果研究所A已经掌握了某项新技术,欺骗B企业,要其支付140万,研究开发新技术。就其现有技术成果作为研究开发标的与他人订立委托开发合同收取研究开发费用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2.合同无效的处理
(1)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人已经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并且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在对方的,对其已经履行部分应当收取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认定为因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给其造成的损失。
举例:A企业和B研究所双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A向B提供30万元的前期的开发费用,在合同履行中由于A企业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效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则前期提供的30万元是不可以退还的,对其已经履行部分应当收取的研究开发经费,可以认定为因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给其造成的损失。
(2)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履行合同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当事人不能重新协议确定的,由"完成技术成果的一方"享有。
举例:如果A企业和B研究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由于A企业的原因致使合同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对于已经完成的技术成果,如果双方不能重新达成协议时,技术成果归完成的一方享有。
(3)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不论使用人是否继续使用,均应向权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使用费。使用人已经向无效合同的让与人支付的使用费,应当由让与人负责返还。但双方恶意串通的,属于共同侵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举例:甲企业的技术秘密共有7条,被A偷走3条。A将该技术秘密转让给B,转让价格是120万元。B并不知情,在其使用2年后,被甲发现。则A、B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B属于善意的第三人,B可以继续使用,要承担保密义务;也可以不使用。B应当向甲支付合理的使用费用。如果B是恶意的,应当承当连带的赔偿责,而且无权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