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注册会计师 > 学习笔记 > 经济法学习笔记

2005年CPA备考网校郭老师的经济法讲义[4]

来源:233网校 2006-05-10 00:00:00

2.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一般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的承担可能不一致,因此所有权转移与否不是确定风险转移的标准。 
举例:A、B两个企业,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A向B是4月1日交付设备,假设在合同里没有所有权保留条款的话,毁损灭失的风险还是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从交付时转移,因此一般情况下风险和所有权都从交付时转移。如果双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事先有一个所有权的保留条款,5月1日付款时转移。所有权转移和风险的转移可能不一致。 
(1)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举例:A、B两个企业,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B是买方,买方B应当4月1日亲自过来提货,到4月1日没有来提货,4月10日才来提供货,这个货在 4月5日被龙卷风吹走了,问这个毁损灭失的风险谁来承担。这是因为买方的原因致使不能按期交付,买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毁损灭失的风险。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举例:假设北京的A企业和广州的B企业在4月1日下午14时在北京签订一个合同,在签合同时,设备已经在京广线的火车上,如果设备4月2日早晨7点钟刚到长沙时被龙卷风吹走了,这时毁损灭失的风险有谁承担,合同的标的是在途标的物,因此,这时合同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就由买方承担。 
(3)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检验期间 
(1)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举例:A、B两个企业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约定4月1日交付设备,同时双方约定了1个月检验期间,买方B从4月1日到5月1日对设备进行检验,如果B,4月10日发现这个设备有问题,发现问题时应该在检验期间内及时通知卖方,但是B,4月10日发现问题,怠于通知,到5月1日当A要钱时,B说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货款,问B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这是不成立的,因为根据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买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货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时通知卖方,如果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不能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2)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4.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 
质量标准 
违约责任 
运费 
价款 
交货地点 
付款地点 
例题: A市甲厂因购买B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料,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则下列正确的有( )。 
A.A市为交货地 
B.B市为交货地 
C.A市为付款地 
D.B市为付款地 
答案BD 
5.分期付款合同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20%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双方应互相返还财产,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6.试用买卖 
(1)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2)买受人已无保留地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的,视为购买; 
(3)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试用以外的行为(如出租、出售),视为同意购买。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的下列行为中,视为买受人同意购买的有( )。 
A.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 
B.买受人已无保留地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 
C.买受人将标的物出租 
D.买受人将标的物出售 
答案ABCD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