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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CPA备考网校郭老师的经济法讲义[4]

来源:233网校 2006-05-10 00:00:00

二、赠与合同 
1.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2)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3)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不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 
A.赠与合同 
B.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 
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D.仓储合同 
答案C 
2.赠与人的义务 
(1)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的财产有瑕疵或者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举例:如果A赠与B一台彩电,这台彩电有一个隐蔽问题,一开机就爆炸,A赠与时保证过质量没问题,或者故意告诉B说彩电没问题,B拿到赠与的彩电之后非常高兴,一开机电视爆炸了,这时A需要承担一个损害赔偿责任。 
3.赠与合同的撤销 
(1)任意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举例:A赠与B,100万元,双方是4月1日签订合同的,合同是诺成合同,表示这个合同成立的时间是4月1日,根据双方约定在5月1日之前,对A来说可以撤销,如果这个合同经过公证,或者这个合同有救灾或扶贫的性质,这种情况下A是不能撤销。 
(2)法定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无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是否具有救灾、扶贫性质或者经过公证,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举例:假设A赠与B,100万元,这100万元已经交给B了,财产已经转移了,而且财产经过公证了,5月1日交给B以后,B拿到钱后把A的小孩推水里去了,这种情况下,受赠人侵犯了赠与人的近亲属,这个合同无论是否经过是否公证,也无论财产是否转移,A作为赠与人都可以撤销合同。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撤销权的时效 
(1)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2)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1.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权的时效是1年; 
2.对可撤销的合同撤销的时效是1年,从当事人知道之日起1年; 
3.对赠与合同的撤销或者是1年,或者是6个月,如果是赠与人,是1年,如果赠与人的继承人是6个月; 
4.代位权有1年和5年的规定,先看5年,再看1年,这5年是债务人的行为,是发生之日起的5年,1年是自债权人知道之日起的1年; 
5.破产法时哪些可以撤销,谈到时效的时间,是从受理案件往前数6个月,到破产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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