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合同法分则
考前分析
最近3年本章平均分值为5分
2004年的分值为7分
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的综合题均有部分考点出自本章
两个结合
《合同法》总则、分则的结合
2001年《承揽合同》
2002年《借款合同》
2004年《建设工程合同》
《技术合同》与《知识产权法》的结合
2003年
2005年
2005年指定教材的变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了重大调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对"技术合同"进行了重大调整。
一、买卖合同
举例:A、B两个企业,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A向B发货,在发货过程中有10万元的运费,双方事先没有约定该怎么处理。双方约定A先发货,A企业在发货之前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商业信誉,A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之后应当通知对方,如果双方能够恢复履行能力的企业应当继续履行。但A向B发货之后,B向A付款,在付款的角度,B是债务人,A是债权人。
举例:假如债务人分类成C、D,分类是有分类以后的法人对外承担连带债务,或者B不能按期付款,B还怠于行使对C的债权,或主动放弃对D的债权。
分则指的是买卖合同本身考点是什么?
所有权的转移
风险的转移
检验期间
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试用买卖合同
1.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如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除外。
相关链接1
企业破产前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即使未支付或者未完全支付对价,该财产仍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相关链接2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孶息归买受人所有。
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时间为( )。(2000年)
A.买卖合同成立时
B.买卖合同生效时
C.标的物交付时
D.买方付清标的物价款时
答案:C
例题2: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孶息归买受人所有( )。(2003年)
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