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在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合同的有效性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有些施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了解这些情形有助于避免合同风险,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一、承包人无相应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如果承包人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订立的施工合同,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例如,某公司只有二级资质,却承揽了一级资质才能承接的工程项目,这种情况下签订的施工合同即为无效。
二、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合同内容如果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将被视为无效。例如,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强制性条款,如要求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忽视安全生产管理,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如果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恶意串通,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为目的,该合同也将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发包人与承包人串通,故意提高工程造价,损害国家财政资金的利益,这种行为不仅违法,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四、合同因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
如果合同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合同,该合同也将被认定为无效。例如,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事实,或者通过威胁手段迫使发包人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五、合同内容显失公平
如果合同内容明显不公平,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条件极其苛刻,几乎无法实现,这种情况下,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可以请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
六、合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
某些特定类型的工程项目,如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其施工合同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如果未经过法定程序批准,该合同也将被认定为无效。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性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保护。作为一级建造师,应当熟悉并掌握合同无效的情形,避免因合同无效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A.工程价款支付条款显失公平的合同
B.发包人对投标文件有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C.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存在中标无效情形的合同
D.承包人以胁迫手段订立的施工合同
2、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可撤销
3、以下施工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A.与无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
B.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C.合同一方受胁迫签订的合同
D.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垫资施工的合同
E.依法应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直接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