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经济》的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中,完工百分比法是核心考点。其中,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完工进度(即成本比例法),是实务和考试中最常用的投入衡量法。然而,很多考生在计算时往往直接将账面发生的所有成本相加,从而掉入出题人设置的陷阱。
使用成本比例法时,其计算公式为: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在这里,必须准确剔除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无效成本。具体而言,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以下两项内容:第一,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第二,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这是因为这些成本虽然已经支付或发生,但并未转化为实际的工程实体进度,如果将其计入,会导致完工进度被高估,进而提前确认收入,违背了会计的谨慎性和配比原则。
在准确计算出完工进度后,下一步便是确认当期收入。考生需牢记公式: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实际合同总收入×期末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在解答案例计算题时,务必先判断并剔除无效成本,算出正确的完工百分比,然后再代入上述公式求解。此外,若合同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则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这也是考试中常见的判断题考点。只有理清这些细节,才能在考试中稳拿分数。
科目:建设工程经济
考点:完工百分比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