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非招标采购实践中,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是两种最常用的采购方式。许多从业人员对这两种方式的适用条件和操作要点存在混淆,这可能导致采购方式选择不当,甚至引发合规风险。那么,这两种非招标采购方式究竟有哪些本质区别?在具体项目中又该如何正确选择适用呢?
一、概念界定与法律依据
- 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直接邀请多家供应商(通常不少于3家)进行谈判,最终择优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
- 单一来源采购:指采购人直接与唯一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的方式。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二、核心区别对比 | 对比维度 | 竞争性谈判 | 单一来源采购 | |----------|------------|--------------| | 供应商数量 | ≥3家 | 唯一供应商 | | 竞争程度 | 存在有限竞争 | 无竞争 | | 适用条件 | 技术复杂/性质特殊/时间紧迫 | 唯一供应商/紧急情况/配套要求 | | 价格形成 | 通过谈判确定 | 直接协商确定 | | 审批要求 | 一般审批 | 严格审批 |
三、适用情形分析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
-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合格标的
-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
-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
-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
-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
- 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
四、实务操作建议
- 严格把握适用条件:不得擅自扩大适用范围
- 完善内部决策程序:重大采购项目应经集体决策
- 做好文档管理工作:保存完整的谈判记录和决策依据
- 加强价格管控:通过市场询价、成本分析等方式确保价格合理
- 建立监督机制:对采购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五、典型案例警示 某市政工程因错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被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 未充分证明供应商唯一性
- 缺乏必要的价格比较材料
- 决策程序不规范 最终导致项目负责人被追责。
作为二级建造师,必须深入理解不同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边界,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条件合规、程序规范、文档完整、监督到位,这样才能既保证采购效率,又防范合规风险。特别是在处理技术复杂或时间紧迫的项目时,更要谨慎选择最合适的采购方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非招标采购制度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