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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考研:宪法学

来源:233网校 2022-02-01 19:20:10

违宪审查的模式

要知道:第一,普通法院模式。(起源由美国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

第二,专门机关模式。

第三,立法机关模式。

普通法院模式审查的特点:(1)个案化。(2)被动性。

专门机关模式审查的特点:(1)专门性。(2)可以对个案性进行审查,也可以抽象的进行审查

立法机关模式审查的特点:(1)抽象审查(2)不具有专门性,也不具有个案性。

违宪审查的方式

要知道:第一,事先审查。第二,事后审查。第三,附带性审查。第四,宪法控诉。

以上是中公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2考研法硕考研宪法学知识温习:违宪审查的方式”,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法学备考栏目。

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掌握:违宪审查的依据是宪法。

违宪审查制度的特点其内容主要表现在下列方面:第一,违宪审查的依据。第二,违宪审查的机关。(两个,1全国人大2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掌握:第三,违宪审查机制。第四,违宪审查程序。

国家性质

中国的国家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明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性质主要有两个特点:1、统一战线。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第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第二,工农联盟是阶级基础。第三,人民民主专政包括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的内容。第四,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特色。

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

我国宪法在序言中宣布: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

经济制度

《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中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属于集体所有。”

《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宪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家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三资经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分配原则上要注意:《宪法》第6条规定:“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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