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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2-10-17 09:51:08

招生单位及代码:福建工程学院【代码为10388】

招生专业及代码:

城乡规划学【代码为083300】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是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学校传承“大土木、大机电”优势,被誉为福建省“建筑业的黄埔军校”。

1学院简介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前身为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城乡建设系。2002年8月组建福建工程学院后,成立建筑与规划系,2012年9月组建成立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学院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等4个本科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列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福建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高等学校服务产业(城乡居民服务业)特色专业,继2012年、2016年两次通过国家本科专业教育评估后,2020年又以“优秀”的评价再次通过国家本科专业教育评估,有效期6年;建筑学专业列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福建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5年、2019年两次通过国家本科专业教育评估,建筑学列为省级应用型培育学科。风景园林专业列为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是国家标准设置的建筑类专业中特设专业,我校是全国第9所、福建省第1所开办本专业的院校。学院现有福建传统村落与历史建筑研究中心、闽侨智库福建工程学院研究中心、中国-葡萄牙文化遗产保护科学“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福州研究基地等多个省级以上科研平台。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20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42人,博士生导师 3人、硕士生导师34人。博士40多人、在读博士生17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18人,国家注册城市(乡)规划师15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6人。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城乡规划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1人,城市设计学部委员1人,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建筑)1人,闽江学者1人...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福建工程学院苍霞杰出学者5人。学院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持续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科研团队。近五年来,学院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效显著,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项,国家科技部及中央其他部门项目2项,主持教育部、住建部、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社科联等省部课题40余项,主持福建省教育厅、福州市社科联等厅级项目30余项,承担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230余项,科研经费5200余万元,教师发表学术论文2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0余部,设计成果获国家级奖26项,省部级奖49项,地市级奖10项。

2专业介绍

我校城乡规划专业创办于1979年,已为社会培养各类专业人才6000多人,是福建省最重要的、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城乡规划人才培养基地。40多年办学取得多个全省第一的成绩:

福建省第一个开办的城乡规划专业,1979年;

福建省第一个(全国第30所)通过国家专业教育评估,2012年;

福建省第一个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专业教育评估,2020年;

福建省第一批入选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

福建省第一个城乡规划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

我校城乡规划专业始终坚持应用实践和服务地方的办学导向,坚持立足闽台和海西,辐射全国,坚持对接国家和地方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发展需要的学科建设目标。近五年,城乡规划学科团队主持了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子课题10多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住建部研究课题、福建自然科学基金、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30多项,以及其他市厅级课题和地方政府委托的横向课题近300项,合同总金额5200多万元,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专著12余部,主编“古代建筑学文献汇编”和“民国建筑学文献汇编”130册,获批3门福建省一流课程,获得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

3招生类别和规模

2023年,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拟在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中城乡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理论与规划管理、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建筑与城市设计理论、景观与生态规划设计理论、城乡发展与空间规划等6个方向招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及学校正式招生计划下达为准。

4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城乡规划学【代码为083300】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2022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2023年我院城乡规划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经所在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如报考我院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link.233.com/15953/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接收办法请查看《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见《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官专业目录》或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5 学制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相应培养要求的申请者,可授予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

6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link.233.com/15953 ,教育网址:http://link.233.com/13279,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link.233.com/12515)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考生)或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非应届考生)或权威结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主要是指在学信网查不到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到我院研究生秘书邮箱:见官网(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名称”,如“123456789-张三-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4)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在录取当年入学之前可取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我院研究生秘书邮箱:见官网(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自考生学历(网络教育考生学籍)说明”,如“123456789-张三-自考学历说明”):

①本人自学考试历史成绩单及准考证(自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成绩单)及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网络教育考生提供);

②本人关于录取当年入学(一般在2023年9月1日)之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相关说明一份;

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如考生学籍(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学习工作单位(经历)、定向就业单位、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内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网上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及时查询。逾期不再补办。

2. 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福建工程学院(代码10388)仅是招生单位,不是报考点,网上确认具体事宜请以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收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7 报考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一)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或网络教育学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否则不予考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8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link.233.com/10699)的通知。

9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2022年12月18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均由考生现场报名时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4.城乡规划学硕士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101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201英语(一)

12月25日上午 702城乡规划基础

12月25日下午 502规划设计(快题)

(二)复试

复试规定:学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复试日期:预计安排在2023年3月初~4月底,具体时间安排请在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link.233.com/10699)进行确认。

携带材料: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专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等材料。

复试内容:复试包括对专业课和综合能力等内容进行考核,采用形式以当年度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研究生处及各相关招生学院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10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评定办法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复试前予以公布。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2023年5月左右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link.233.com/10699)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6月左右寄出。

11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二)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三)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5%)8000元/生·年、二等奖(20%)5000元/生·年,三等奖(75%)2500元/生·年;

(四)学校还设立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境)短期学习;

(五)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研、助管岗位。研究生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表现和实际情况确定津贴发放额度;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岗位,岗位津贴500元/月。

奖、助学金设立标准详情请见《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12学费 、住宿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费标准如下:

城乡规划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分核准的收费为准。

我院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研究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报到时另行通知。

13联系方式

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69号 邮编350118)

招生咨询QQ群号:见官网

招生咨询联系人:张老师;电话:见官网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link.233.com/10699/main.psp

建筑与城乡规划院网页:

https://link.233.com/21323/yjs/list.htm

原标题: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21323/2022/0919/c3689a20240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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