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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大连工业大学 2022-11-04 10:11:54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 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 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 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 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 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式

一、2023 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083 人 (因招生计 划国家尚未下达,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具 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请登录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 院网站查看“大连工业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

二、2023 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为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 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 全 日制研究生。非全 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就业考 生,采取单独编班上课的方式,在规定学制内修满学校规定 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颁发相应的学 历证书;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学位证书。

三、2023 年学校拟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 研究生 8 人 (因招生计划国家尚未下达,实际招生计划以国 家下达计划为准) ,所有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 项报考,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

四、2023 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 录详见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 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欢迎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报考。

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最长学制为 5 年。

二、学费标准

学校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批复和备案的学费标准,具体标 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学费每生每学 年 8000 元;工学、理学及管理学每生每学年 6000 元。

2.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硕士、风景园林

硕士每生每学年 12000 元;工程硕士、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 6000 元。

3.非全 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农业硕士每生每年 10000 元。

奖 助 体 系

学校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助学 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标准 和比例不低于上级文件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 (有固 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 6000 元/年, 同时可申请“三助”津贴。

报 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 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 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当年新 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

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 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 (从 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 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 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 力身份报考。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 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 址:https://link.233.com/15953/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 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 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 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 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 (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 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 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 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 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 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 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 (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 地制宜、合理确定)。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 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负责。 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 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 机关报案。

1.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 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 网 网 址 : https://link.233.com/15953 , 教 育 网 址 : https://link.233.com/13279,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 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 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 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 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 多个调剂志愿。

(4)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 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 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 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 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 名期间 自行登录 “ 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 : https://link.233.com/12515)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 11 月 10 日前

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向学校提供证明,否则学校可取消 考生考试资格。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 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 究生报考条件者、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 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 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 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 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 填报报考信息。

(9)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残疾人 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 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 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 有关要求, 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 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 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 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 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

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 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 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1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 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工作。

2. 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

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 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 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 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 试。

六、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 相关约定及要求。

初 试

一、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 (每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 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6 日进行(起始 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考 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 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 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 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 日语、数学 一、数学二、数学三。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 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招 生。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生源和招 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 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 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学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 加分政策。

四、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 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大连 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专栏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 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入学当年 4 月底前完 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 试成绩。

七、对于同等学力考生 (以报名时为准) ,复试时加试 两门专业主干课,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过程中不进 行加试。

八、学校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 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 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 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

九、按照国家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 后组织进行,也可由考生自行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体

检结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调 剂

考生调剂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基本条件。调入专业与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 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学校的调剂政策将于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 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最新调剂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 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 填报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 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 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 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 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 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 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 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 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 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 视情况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想 政治素质和品德。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 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 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 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 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 定拟录取名单。

二、2023 年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 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因 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 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如因报考信息填报问题 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 保留入学资格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 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 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 入学资格。

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 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 单 (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拟 录取考生名单 (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 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递补录取情况、专项计划复试录取 办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等信息均由 我校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 (http://link.233.com/11747/) 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广泛 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考生申诉举报渠道:学校综合监察室 ( 联系方式见官网 ) , 研 究 生 学 院 (联系方式见官网)。

其 它

一、学校办学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 1 号

二、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

联 系 方 式

通信地址: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link.233.com/11747/ 联系电话:见官网 邮 箱:见官网

联 系 人:林老师、王老师

大连工业大学

2022 年 9 月 11 日

 

原标题:大连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初试参考书、大纲及拟招生人数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1747/_infolist/info_1.asp?f_menu_id=70&f_id=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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