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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来源:首都医科大学 2023-09-28 09:27:33

一、招生规模

2024 年我校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 1300 名(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数。此规模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类型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实验研究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学术学位。

(二)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以培养高级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目标,侧重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毕业后适合从事医药卫生实践工作,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招考方式、类别

(一)招考方式: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

(二)招考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将转入首都医科大学,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在网上确认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

5.正在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校学生不能报考; 或通过就读学校在教育部学信网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五)本科所学专业要求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如下:

(1)符合以本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规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可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所学专业为口腔医学,可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所学专业为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可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2)符合以本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规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专业;麻醉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麻醉学专业; 妇幼保健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妇产科学或儿科学专业;眼视光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眼 科学专业; 精神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本科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儿科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儿科学、儿外科学专业。

(3)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者,必须取得相关类别的执业医师证书方可分别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

(4)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硕士专业学位。

(5)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报考护理学专业(专业代码:101100,105400)者,须为护理学本科专业或助产学本科专业,原则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本科毕业生要求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临床药学系(学院代码:030)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500)硕士研究生,仅限五年制临床药学专业本科生。

(六)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生, 须在报名前征得单位同意,复试前须提供单位同意以“非定向就业”形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者, 取消复试资格或不予录取,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报考见《首都医科大学接收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凡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 日至10月25 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 日至9月27 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程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须知:

(1)特别提醒: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 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link.233.com/12515)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

(3)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考点”、“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 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 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并且到 2024年7 日15 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⑤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4)报考点的选择要慎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详细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发布的考点公告,因不按考点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我校本年度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方式。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分。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

2.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 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 考生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上确认时间,以免错过网上确认而不能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同时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名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 一经查实, 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4.提醒:报名时虽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 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复试时需要档案单位提供考生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以便招生单位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等,建议考生应事先征得单位同意。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 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 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 日至24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3.我校 自命题考试科 目大纲 ,请至我校研究 生院官方 网站(http://link.233.com/26953)中“招生工作”栏目下的“下载园地”进行查阅。

(二) 复试

我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 策,结合本年度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我校各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link.233.com/26953)公布。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实验或临床技能操作、面试等。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八、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全日制

2.学习年限: 一般为 3 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培养第二年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经考核择优进入博士阶段,实行硕博连读,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为2-3年,第二阶段(博士生阶段)为3年,硕博连读基本学习年限为5-6年。

九、学费标准

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8000 元/生/学年。

十、奖助政策

我校设置各类奖助学金,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十一、《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和招收统考考生人数。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10月中下旬录取人数为准,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届时发布的推免生录取公示,以便了解各专业招收统考考生的实际人数。

十二、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监督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 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十三、其他说明

(一)住宿:由各学院(所)按各自规定安排。

(二)《招生目录》备注中相应标识说明

1.“☆”表示可接收推荐免试生专业。

2.“△”表示招收类型为学术学位型, “▲”表示招收类型为专业学位型。

(三)依据国家规定,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题。

十四、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见官网。两部电话仅在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开放咨询

2.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link.233.com/26953;

3.电子邮箱:见官网。

4.研招办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原标题:首都医科大学二〇二四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26953/zsgz/sszs/0953cda2e0514ea2a0c58bc6290ca61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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