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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武汉科技大学 2023-10-12 16:49:01

武汉科技大学概况

武汉科技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和“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023年,我校在艾瑞深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武书连中国大学排行榜、软科中国大学排名均位列湖北省属高校第一。其中,我校在校友会2023中国大学排名位列84位,连续三年跻身全国百强。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点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设置有22个举办研究生教育的学院(中心),各类在校研究生10000余人。学校拥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4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建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与矿业工程、机械工程等3个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ESI全球前1%学科数在湖北省属高校并列首位。

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900余人。拥有全职及双聘院士5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2人,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22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及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入选者30人,湖北省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291人,湖北省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1人,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4人,湖北名师15人,湖北名师工作室8个,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37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3人,享受国务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85人,获“霍英东青年教师奖”5人。“海洋工程用钢及应用性能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入选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先进耐火材料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混合智能引智创新示范基地”入选湖北省引智创新示范基地。

学校坚持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建设高水平研究生教育。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14项;获批国家规划教材14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实践教学平台7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其中一等奖1项)。近年来研究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8%以上。学生多次荣获“互联网+”、“挑战杯”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等高水平竞赛大奖。“十三五”以来,学生参加各类学科和科技竞赛累计获得国际级、国

家级奖励4500余项;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排名第47位。学校女篮在全国享有盛名,多次获得全国大运会、CUBA和CUBS冠军,培养了10多位国家队、国青队队员。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建有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高温材料与炉衬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和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高性能钢铁材料及其应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战略钒资源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拥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B类)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联合)、29个省级科研平台。“十三五”以来,学校主持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530多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成果奖190余项。2007年以来获得19项国家科技成果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5项)。

学校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共享,学校积极创新校企、校地合作,与中国宝武、恒大集团、鞍钢集团、柳钢集团、中国一冶、中冶南方等30余家大型企业和武汉、随州、孝感、无锡等省内外有关地市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成立了“中国宝武—武汉科技大学炭材料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武汉科技大学宜兴陶瓷与耐火材料研究院”“武汉科技大学—老河口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与恒大集团共建了“恒大管理学院”“恒大足球学院”;建有1所直属三级甲等附属医院、1所直属二级医院和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设立了“铌钢奖学金”“濮耐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

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是湖北省最早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合作的省属高校,是湖北省对外工作先进单位,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师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格高校,是全国“中非创新合作中心”网络协作单位。与美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澳大利亚、荷兰、奥地利、新加坡、日本、韩国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百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交换、师资互访、联合科研等多方面的交流合作。与德国弗莱贝格工业大学、奥地利莱奥本矿业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大数据中心和韩国国立首尔大学等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美国桥港大学、意大利福贾美术学院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与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合作举办硕士教育项目。学校大力发展来华留学教育工作,在临床医学、土木工程、国际工商管理等本科专业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系统科学等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近500名。

百余年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门人才20余万人。一大批杰出校友成长为国内外院士、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大型钢铁企业掌门人,学校被誉为“冶金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2024年我校拟在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9个学科门类招收硕士研究生3300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余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上各学院(中心)所列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单独考试招生人数等,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录取时根据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上线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生人数。2024年武汉科技大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主要面向低碳冶金、高端装备、新材料等相关领域开展招生,在新生入学后进行选拔,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具体期限)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在复试前提供本科阶段4门主干课程考试合格成绩。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MEM,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3.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五)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网上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说明》。

(六)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2.2024年我校在医学部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和工程类(专业代码以08开头)专业学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七)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1人为我校专家),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1人为我校专家),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该类考生需经我校招生学院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

3.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只接收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型的考生。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

我校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统考。我校除工商管理(MBA,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MEM,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接收硕士推免生;

我校一级学科(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均接收直博生。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link.233.com/15953)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会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通知考生修改报考信息,为避免错过修改时间,建议考生不要在最后一天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link.233.com/12515)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考生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缴纳报名费。网上确认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照报考点通知要求开展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的资格复查工作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研究生: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100分)、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满分150分;医学门类满分300分)、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100分)、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满分150分;医学门类满分300分)、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编制的考试大纲。其它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2024年3月下旬公布(具体时间和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link.233.com/17064)。复试时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审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之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制、学习形式和学费标准

1.学制为3年(社会工作专业和全日制国际商务专业,学制为2年)。2.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3.学费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准。

五、培养校区及住宿情况

1.培养校区(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学校建有青山、黄家湖和洪山校区。2.学校原则上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住宿标准为博士2人间,硕士4人间或5人间(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前随时上

网查询相关信息,也可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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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link.233.com/17064/info/1871/422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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