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法规第三章重点:期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
期货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具备任职条件。期货公司应当自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1)备案报告;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决议文件;
(4)法定代表人期货从业资格证明、任职资格条件证明;
(5)期货公司原《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6)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住所或营业场所变更
期货公司变更住所或营业场所,应当妥善处理客户资产,拟迁入的住所和拟使用的设施应当符合业务需要,并自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
期货公司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即在中国证监会同一派出机构辖区内变更营业场所,应当妥善处理客户资产,拟迁入的营业场所和拟使用的设施应当满足业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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