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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20-12-30 10:04:30

1、甲公司开具一张金额50万元的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银行。乙公司收到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2题)

A 、 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即退出票据关系

B 、 丁公司的票据债务人包括乙公司和丙银行,但不包括甲公司

C 、 乙公司背书转让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D 、 如甲公司在出票时于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则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依然有效,但持票人不得向甲行使追索权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汇票的背书转让。A项:《票据法》第37条规定:“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 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据此,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即需要向其后手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不退出票据关系,故A项错误。B项:《票据法》第26条规定:“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 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据此,出票人甲公司同样是票据债务人, 故B项错误。C项:《票据法》第33条第1款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故C项正确。D项:《票据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据此,如甲公司在出票时于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则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无效,故D项错误。需要注意,《票据法》第34条规定:“背 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见,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与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的法律效果完全不同,不容混淆。

2020-2014年法考真题下载

2、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三32题)

A 、 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

B 、 申请法院公示催告

C 、 向法院提起诉讼

D 、 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A、B、C项:《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 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票据丧失时,失票人有三种救济途径: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申请法院公示催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故A、B、C三项正确,不当选。D项:根据《票据法》第15条的规定,失票人的三种救济方式并存,任由失票人选择,挂失止付并非申请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故D项错误,当选。

3、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 项是错误的?(2014年卷三32题)

A 、 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

B 、 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行转让

C 、 票据的效力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

D 、 票据行为的方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票据的特征。A项: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的产生必须首先做成票据。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A项正确。B项:票据是流通证券,具有流通性。票据上的权利,经背书或单纯交付即可让与他人。一般来说,无记名票据,可依单纯交付而转让;记名票据,须经背书交付才能转让,B项正确。C项:票据是无因证券,具有无因性。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影响,C项正确。D项:票据是要式证券,具有文义性。票据法严格地规定了票据的制作格式和记载事项。在票据上所为的一切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等,也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否则影响票据效力,D项错误。

4、甲公司为履行与乙公司的箱包买卖合同,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某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银行也予以了承 兑。后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赠与给丙。此肘,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箱包为假冒伪劣产品。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32题)

A 、 该票据无效

B 、 甲公司不能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

C 、 丙应享有票据权利

D 、 银行应承担票据责任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票据权利与基础关系。A项: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基础关系效力瑕疵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箱包买卖合同法 律关系中存在欺诈的事实,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瑕疵。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瑕疵并不会导致票据行为的无效。因 而,A选项错误。B项:《票据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甲公司与乙公司是箱包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乙公司交付假冒伪劣产品属于不履行买卖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因而,甲公司可以拒绝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B选项错误。C项:《票据法》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 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丙无偿取得票据,因而其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乙公司的权利。乙公司因未履行买卖合同约定义务而使票据权利存在瑕疵,导致丙公司受让的票据权利也存在瑕疵。因而,C选项错误。D项:《票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  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据此,银行不能援引乙公司未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理由对抗持票人丙,其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因而,D选项正确。

5、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31题)

A 、 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

B 、 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

C 、 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

D 、 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本题综合考查票据债务人,涉及无权代理、背书、承兑、付款等各项制度。A项:《票据法》第5条第2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 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本题中,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故A项正确。B、C项:《票据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该票据是由甲伪造的,但是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丙 银行作为付款人,有权承兑或者拒绝承兑,而一旦承兑,则必须承担票据责任,履行付款义务。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  如果丙银行已经承兑,则无权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故B项错误。丁的签章真实有效,丁不得以甲的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对戊承担票据责任,故C项错误。D项:《票据法》第5条第2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甲无权代理而签章,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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